当前位置:文山文库网>心得体会 >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心得10篇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心得10篇

时间:2022-09-22 16:35:05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心得10篇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心得 派驻监督机构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心得体会 XX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依据党章、宪法和监察法,根据市纪委监委的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心得10篇,供大家参考。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心得10篇

篇一: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心得

监督 机构 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 心得体会

 XX 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依据党章、宪法和监察法,根据市纪委监委的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长期驻扎在各个综合监督单位,处在纪检监察的前沿阵地,是“前哨”“探头”,如何充分发挥“驻”的优势、实现精准监督、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是当前各级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需要探索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发现问题的责任意识

 十九届中纪委四次全会指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是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鲜明品质,是忠诚担当、守责尽责的内在要求,要始终做到初心如磐、使命在肩,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斗争。增强斗争意识、提高斗争能力,需要我们提升政治站位,在履行好

 监督这个首要职责、第一职责的过程中,增强发现问题的责任意识,树立问题导向,将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规律运用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中。

 (一)善于发现问题是全面履行监督执纪工作职责的本质要求。要充分认识派驻机构监督执纪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职能定位。根据《XX 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改革方案》,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市纪委监委授权,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突出监督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强化对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开展监督,着力发现所监督的市直机关、直属单位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选人用人、党风政风、廉洁从政、遵纪守法等方面的问题和问题线索。要把发现问题看作是对党的事业负责、对所监督单位长远发展负责、对党员干部成长进步负责的政治高度去把握,树立没有发现问题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如实反映就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

 (二)勇于检视问题是实现自我革新、自我净化的有效途径。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长期以来,我们党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刀刃向内的自我检视,革弊立新、激浊扬清、扶正祛病。然而当下,却不乏一些党员干部丢失了这宝贵的自我革命精神,对于存在的问题,有的支支吾吾

 “避实就虚”,有的轻描淡写“大而化之”。派驻机构应当将自我革新、自我净化的理念根植于监督执纪工作之中,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事态扩大与激化,不断督促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自我完善、自我提高。

 (三)敢于指出问题是坚持党性原则的重要体现。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这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也是具有坚强党性的标志。派驻机构的干部与驻在部门在一栋楼里办公、一个食堂吃饭,低头不见抬头见,如果存在不好意思、怕得罪人、不敢指出问题的思想,则有悖于派驻机构的职能定位,有悖于党员的党性原则。我们需要从根源上破除不敢监督、不敢指出问题的思想,通过发现问题、指出问题,真正体现对综合监督单位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

 二、找准职责定位,掌握发现问题的科学方法

 派驻监督是强化自上而下组织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派驻机构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瞪大眼睛,发现问题,在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善于从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制度执行等各个方面发现问题,推动派驻监督从有形覆盖到有效监督转变,从形成震慑到精准执纪转变。

 (一)从信访举报中发现问题。来信来访是问题线索来源的主渠道,我们要善于在依法依规处置各类信访举报件的过程中发现问题。一是畅通渠道。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线索收集,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专人管理,仔细筛查,不放过收到的每一条问题反映。二是应办尽办。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办理每一个信访件,在办件的过程中,将反映的主要问题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经济社会发展等信外相关信息关联对比,深挖问题线索。三是由表及里。建立信访排查机制,定期对信访问题进行集中研判,不仅核查信访件反映的面上问题,还应善于透过表象,分析、发现实质性、根源性、体制机制层面的问题。

 (二)从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监督检查是派驻机构的工作日常,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发现问题的重要手段。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很多腐败问题从“地面”转向“地下”,从“显性”转向“隐性”,“四风”问题更是隐形变异、花样翻新,需要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创新监督方式,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一是将“小专班”融入“大格局”。派驻机构开展的日常监督检查多以“小专班”为单位,势单力薄,要善于将监督检查上升到“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层面,融入到党中央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中去,融入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中去,从讲政治的高度,去发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将传统手段与创新举措相结合。

 除了通过列席会议、检查资料、查看账目等传统监督检查方式外,还要借助信息技术手段,比如通过大数据系统比对分析发现问题,探索“融入式”“嵌入式”“延伸式”监督,将纪检监察与业务工作有效融合,将监督嵌入相关部门的工作流程,通过一级单位向二级单位延伸等,不断拓展发现问题的途径。三是将分兵把守与协同作战相结合。派驻机构人手、资源有限,要在分兵把守、各自为营的基础上,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借势借力,协同作战,比如开展联合、交叉监督检查,充分调动驻在部门、综合监督单位纪检监察力量,提高监督效能。

 (三)从执纪审查中发现问题。每一个违纪违法案件都不是孤立存在的,“拔出萝卜带出泥”,我们要在执纪审查的初核、立案调查阶段,注意深挖“案中案”,力求从中发现新的问题线索。一是坚持“一案三查”。不仅查清当事人的违纪违法责任,还要查明党组(党委)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二是注重关联性。在收集证据、审查谈话的过程中,着力收集、发现与本案相关的违纪违法问题,从中发现新的问题线索。三是举一反三, 由此及彼。该案的发生是偶然还是有必然性,是个案还是普遍现象,同样的问题在甲单位存在,在乙单位是否存在,将分析预判付诸于监督检查日常,势必有新的发现。

 (四)从制度落实中发现问题。十八大以来,我党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地方各级党委也相继制定配套实施办法,这些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直接影响着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政治生态和社情民意。派驻机构应结合综合监督单位实际,加大对已有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比如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三公”经费使用管理、账务制度执行等情况,将发现的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公信力。

 三、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发现问题的成果运用 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的有效手段,而发现问题只是第一步,整改问题,最终解决问题才是根本。派驻机构要对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分门别类,加强成果运用,通过督促整改、执纪问责等形式,协助被监督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深入研究,剖析问题原因。经常召开专题会议,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预判,与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进行沟通,达成共识,既指出管党治党、日常管理、业务工作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廉政风险,又协助其更好地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完善发展,通过发现的问题,找到症结所在,

 提出整改意见,倒逼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管理体系。

 (二)举一反三,督促问题整改。坚持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的原则,防止问题整改简单化、表象化,更要防范整改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对发现的问题要分门别类,做好登记台账,区分一般问题和问题线索,对一般问题,充分运用执纪工作规则和执法工作规定赋予的职能权限,通过下达纪检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的方式,督促被监督单位抓好问题整改,强化再监督。

 (三)严肃问责,形成强大震慑。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必须精准有效。坚持实事求是,对各种途径发现的切实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行为,必须坚持“严”字当头,一查到底,坚定不移地严肃问责、铁面问责,不断释放强烈信号,始终保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高压态势。运用好“四种形态”,把握政策策略,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篇二: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心得

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心得体会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规则》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定制度、立规矩,充分体现了党中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坚强决心,彰显了党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的严管厚爱和殷切期望,对于派驻机构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名派驻纪检监察干部,我将把学习贯彻《规则》作为今后的重要政治任务和行动指南,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聚焦派驻监督首责,发挥政治监督作用,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深刻领会《规则》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

  《规则》着眼健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的组织设置、领导体制、工作职责、履职程序、管理监督作出全面规范,对于推进派驻机构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推动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学习《规则》的过程中,我深深感受到《规则》对不同派驻方式的机构作出基本规范,明确了工作职责,细化了履职程序,推动派驻机构

 在法治道路上履职尽责,是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本遵循。作为一名派驻纪检监察干部,我将把学习贯彻《规则》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以学为先,把《规则》作为工具书、案头卷,与纪检监察组的同事们一起精读、研读、解读,吃透精神、领会作用、把握精髓,做到深学细照笃行,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站位,不断提高“政治三力”,将践行“两个维护”贯穿于工作始终,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二 、 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重点对选人用人、行政审批、工程项目、矿产资源、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等工作岗位和领域进行监督。

  三 、 多种形式、多渠道加强日常监管。要求所有驻点单位在机关大楼一楼放置意见箱,全面接受群众信函举报;向全社会公布 24 小时录音举报固定电话,随时接受当事人电话投诉;推动“三湘 e 监督”平台高效运行,提高群众参与监督力度;对举报箱和举报信函实施专人管理,确保投诉渠道保密、畅通。今年共受理各类信访投诉 13 件,目前办结 7 件,正在调查 6 件。

  四 、 重点事项跟踪监督。加强对所驻单位党组“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500 余户棚户改造和保障房建设、胜桥曹家堰和公园南塘

 水毁整治、市国土资源局 15 个 1880 亩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新增 7049 亩二期占补平衡项目、市交通运输和旅游局 81公里贫困村“组组通”工程等重大事项,在决策、实施过程中,纪检监察组主动关注、积极跟进,确保依法依规。

  五 、 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今年共受理问题线索 x 起,已立案 x 人,已立案的案件办结 x 起,受党纪政纪处分 x 人,协同专案组查办大案要案 x 件。

 六 、 不定期开展作风突查。目前对各归口监督单位平均督查 x 次以上,对市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松散等情况进行通报 x 起;对 x 名干部上班自由散漫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对 x 名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建议限期到岗或责令辞退;联合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室对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和旅游局节假日值班作风情况突击检查 x 次,诫勉谈话 x 人。

  在上述工作中,我纪检监察组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这个主业,勇于担当、敢于作为、恪尽职守,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关键环节、重点领域的监督指导,努力做到落实监督责任不错位、不越位、不缺位。

篇三: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心得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规则》上升为中央党内法规,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提供了制度保证,也为强化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供了有力遵循。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作为党内监督专职力量,必须把学习贯彻《规则》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学在前列、落在实处,狠抓执行、见诸行动。下面,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汇报四点体会:

  一、坚持真学深悟,在领会精髓、把握遵循上下功夫。对纪检监察干部来讲,《规则》既是监督执纪的尺子,也是修身律己的镜子,必须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熟悉掌握精神内涵、实践要求,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一是逐字逐句用心学。舍得下苦功、肯用笨办法,老老实实、扎扎实实地学习《规则》原文,熟记章节条款,熟知规定要求,为有效履行监督执纪职能奠定理论基础。坚持边学边思,以思促学,静下心来、钻得进去,在掌握基本内容的基础上,悉心领会其中深意,努力把核心思想、精神实质和内在关联学深透、把握准,不断增强政治法规素养,提高监督执纪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二是领会要义深入学。《规则》以强化“两个维护”,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为核心,以建设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目的,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理论、

 实践、制度创新成果进行了系统梳理总结。我们要跟进理解专家学者、业务骨干对《规则》的系统解读和评论,在相互借鉴、互动启发中加深对党章根本地位、推进纪法协同、严格自我监督等原则要求的理解,切实掌握精髓要义。三是联系实践灵活学。结合重大典型案例和案件查办工作,以专业视角、技术层面,用心观察《规则》在实践中的运用,深入思考“树木与森林”的辩证关系,准确理解“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特别是跟踪案件调查进程,过细了解工作推进力度、政策把握尺度,真正实现依法办案能力水平的再提升。

  二、坚持聚焦主责,在明晰定位、担当尽责上不懈怠。这次《规则》的制订,不单单是对内容体系的改造,最为关键的是对执纪理念的重塑。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适应形势任务,找准职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创造性开展工作。一是回归法理源头思考。我感到,真学善用《规则》,必须回归法理源头,从历史背景、政党属性、时代要求出发,带着信仰和思考真学《党章》,深刻理解“三大任务”、“五项工作”,把职责定位回归党章和纪律检查工作的特质上来,重新唤起心中作为政党守护神的自豪感和荣誉感。二是立足执纪执法贯通。《规则》要求,要把监督执纪与监察执法一体推进,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坚持执纪必严,用铁的纪律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面对新的任务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适应适应、主动作为,把监督执纪问责扛在肩上,挺在前面,在纪法之间设置隔离带,加固防护栏,阻止破纪走向破法。三是着眼改革全局定位。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保证。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必须

 着眼管党治党大方略和深化改革大格局,牢固树立“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执纪理念,正确处理与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的关系,把分散和力量集中起来,始终聚焦主责主业,围绕《规则》履职尽责。

  三、坚持从严落实,在聚焦重点、精准发力上见真招。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教育、制度、监督、纠见、惩处等诸多内容。作为监督执纪的重要力量,我们必须要有全局观,学好辩证法,善于依靠重点工作突破带动各项任务落实。一是把政治建设摆上位。不断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带头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素养,始终紧跟习总书记思想步伐,时刻保持头脑清醒、信念坚定,始终做到闻令而动、依令而行,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敢于斗争。二是把关键少数抓在手。就是紧紧盯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聚焦“从政、用权、修身、齐家”四个维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任前谈话、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加强对敏感事项廉政监督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注重党内生活锻炼和良好家风培育,真正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三是把修枝剪叶做精细。就是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实,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展、早提醒、早处理,尽最大可能把违纪问题防于未然,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始终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把违纪行为打准打狠打疼,努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坚持率先垂范,在从严律己、坚强自身上使长劲。执纪先守纪、律人先律己。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监督执纪者,必须在守纪律、讲

 规矩上标准更高、要求更严,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一是对照道德清单修身。把立德、修德、践德作为终生课题,牢记“做事先做人、从政德为先”的古训,继承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党的优良作风,树立高尚追求、远离低级趣味,持续纠治四风,自觉抵制三俗,面对利益眼不花、心不乱、志不移。二是对照负面清单律己。经常自警自省,打扫思想灰尘,坚持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干干净净做事,对不义之财不伸手、让不正之风不沾身。始终心存敬畏,手握戒尺,不踩红线,不越底线。三是对照责任清单履职。习总书记指出,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纪检监督干部既然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就要担负起维护党纪党规的政治责任,在认清形势中强化担当,在学思践悟中提升能力,在改革创新中推进工作,努力形成明责、履责、尽责、问责的闭合回路,确保管党治党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篇四: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心得

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党课讲稿 近日,《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对社会公开发布。这是规范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的基础性中央党内法规。

  《规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着眼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增强派驻监督全覆盖的有效性,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作出全面规范,对于更好发挥派驻监督作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制定《规则》是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客观需要

  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要制度设计,其根本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各层级各部门各领域得到贯彻落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建设。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派驻机构的职能定位、领导体制;十九大通过的党章规定,中央纪委和地方纪委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律检查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监察法规定,各级监委可以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经过近年来的实践探索,派驻机构改革不断深化,派驻监督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在充分汲取派驻监督历史经验,系统集成、总结深化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理论、制度和实践创新成果的基础上制定《规则》,是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也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客观需要。

  《规则》共 7 章 56 条,分为 3 个板块。第一板块为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指导思想、职能定位、工作原则;第二板块为第二章至第六章,是主体部分,规定了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的组织设置、领导体制、工作职责、履职程序、管理监督等内容;第三板块为第七章附则,明确了有关权限要求、解释机关、施行日期等。

  “《规则》是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定制度、立规矩,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勇于自我革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坚强决心和意志,有利于更好发挥派驻监督作用,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表示。

  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政治监督职责,将做到“两个维护”政治要求具体化、制度化、法治化

  “派驻机构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自我革命,坚持敢于斗争,坚持实事求是,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立健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增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规则》第 2 条对派驻机构工作的指导思想作出明确规定。

 派驻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规则》深刻把握党中央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强化派驻监督的政治要求,从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守政治定位、突出政治责任三个方面,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具体化、制度化、法治化。

  《规则》对派驻机构与派出机关、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的关系作出规范,规定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地方各级纪委监委实行派驻制度,派驻机构是纪委监委的组成部分,与驻在单位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要求派驻机构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强化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功能,不断增强“派”的权威。

  同时,强调派驻机构应当强化政治监督,推动驻在单位切实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总则部分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应当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监督,并将这一要求贯穿《规则》各章的制度措施之中,为派驻机构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提供制度保证。

  这不仅有利于派驻机构牢牢把握政治使命,也有利于推动驻在单位特别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以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推进派驻监督实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提升

  做实监督全覆盖,增强监督有效性,要通过组织制度创新,强化监督职能,真正发挥派驻机构的作用。

 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作出了基本规范。在此基础上,《规则》将纪委工作条例、监察法的规定细化具体化,对各级各类派驻机构的设置方式、议事决策以及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职责等作出系统规范,为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增强派驻监督全覆盖的有效性,促进组织优势转化为监督新效能提供制度支持。

  《规则》规范派驻机构组织设置,既兼顾实践做法,又为改革留有空间。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纪委监委向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普通高等学校等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但派驻方式、机构设置有所不同。《规则》既把握共性,明确纪委监委向本级党和国家机关、所管辖的国有金融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又区别个性,适应各行业领域的党建工作体制和各地区实际,对国有企业、普通高等学校等单位不搞“一刀切”,强调可以按照规定派驻纪检监察组,或者依法派驻监察机构,派驻监察专员并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驻在单位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合署办公。

  这意味着,派驻机构既要按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又要按照宪法和监察法的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从而推动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

  “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按照规定担任驻在单位的党组(党委)成员,履行监督专责,不分管驻在单位工作。”《规则》第 7 条强调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履行监督专责。这既有利于派驻机构贴近监督,及时掌握驻在单位的相关情况,又可以确保派驻机构一心一意开展监督,防止因利益羁绊而不敢、不愿监督。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介绍,《规则》规定派驻机构的领导机构是组务会,明确组务会的人员组成和职责任务,并规定派驻机构应当完善议事决策机制。“这是对《规则》第 4 条派驻机构‘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工作原则的具体落实,对于提高派驻机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促进完善常态化工作体制和监督制度,具有重要作用。”

篇五: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心得

纪检监察组干部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 心得体会 5 篇

  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

 心得体会一

 《规则》阐明了派驻机构的领导体制、工作职责、履职程序,进一步明确了派驻机构“监督什么”“如何监督”,是新时代派驻机构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本遵循,对于更好发挥派驻机构政治监督等职能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在实践指导中,《规则》具体规定了派出机关监督检查部门日常联系的 6 项内容、“室组”联合监督的 6 个方面、“室组地”联合办案的 5 个事项及“组组”协作配合的 6 项工作,为派出机关相关部门与派驻机构之间、二者与地方纪委监委之间、派驻机构之间相互配合、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提供了制度保障,指明了监督方向。

  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学 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

 心得体会二

 《规则》对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协作机制、职责定位、管理监督等作出系统完善规定,对派驻机构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规则》进一步明确了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

 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驻在单位党组(党委)成员,不分管驻在单位工作,强化权威性和相对独立性。《规则》对派驻机构如何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持续加强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做了详细规定,指导性、操作性强。下一步,我室将继续用好片区协作等制度,推动学习贯彻好《规则》,发挥好“室组地”联动作用,攥指成拳,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

 心得体会三

 《规则》的出台,提振了派驻工作“三气”。一是底气,一系列制度设计推动派驻监督实现“有形监督”与“有效监督”相统一,最大程度地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二是力气,《规则》有助于打破一地一域的局限,促成同向发力、协助互动、监督有力的工作格局;三是勇气,《规则》细化了派驻机构的工作职责、履职程序、管理监督等各个方面,深化了派驻机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赋予我们坚持斗争、敢于斗争的勇气。

  派 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

 心得体会四

 《规则》对派驻机构工作作出全面规范,彰显了党中央对派驻机构的严管厚爱和殷切期望。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将准确把握“两个确立”和“两个维护”的辩证统一关系,逐条逐项对照《规则》贯彻落实,切实找差距、补短板。以贯彻落实《规则》为契机,开展近距离常态化监督,将法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高度重视“研判驻在单位政治生态,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紧盯“关键少数”,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综合监督单位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

  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

 心得体会五

 《规则》的学习不能浅尝辄止,一是要与学习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与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正确处理好纪检监察组与综合监督部门的关系,督促其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形成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调、协作互促的工作格局;三是要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把《规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

篇六: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心得

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心得体会研讨发言材料三篇

 第一篇

 同志们:

 刚才,xx 同志带领我们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进行了专题学习。按照 xx 书记指示,下面,我结合 xx 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谈谈我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的理解和体会,不当之处请各位同志们批评指正。

 2022 年 6 月 22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充分汲取派驻监督历史经验,有效运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理论、制度和实践创新成果,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作出全面规范,对于派驻机构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一、制定《规则》彰显了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是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重要队伍。制

 定《规则》是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定制度、立规矩,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勇于自我革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坚强决心和意志。

 (一)制定《规则》是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派驻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自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决定在中央一级政府部门建立党内派驻监督制度起,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就承担着向派出机关报告驻在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执行中央政策、决议情况,强化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紧紧围绕“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有力保障了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规则》牢牢把握派驻监督政治使命,明确派驻机构的工作职责、履职程序,有利于推动驻在单位特别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以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制定《规则》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客观需要。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立足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派驻机构的职能定位、领导体制;十九大通过的党章规定,中央纪委和地方纪委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律检查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监察法规定,

 各级监委可以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各级纪委监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改革举措落实落地,督促派驻机构认真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紧盯驻在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监督,探索形成“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等机制。《规则》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理论、制度和实践创新成果进行系统集成、总结深化,有利于促进完善常态化工作体制和监督制度,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三)制定《规则》是充分履行派驻监督职责的有力保证。派驻监督是纪检监察专责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随着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派驻监督范围进一步拓展、方式进一步丰富,对派驻机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但在实践中,有的派驻机构还存在担当精神不强、聚焦主责主业不够、斗争本领不高等问题。《规则》明确派驻机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通过对政治担当、作风建设、能力素质等方面提出更高标准,在组织和制度上提供更加有力保障,有利于推进派驻监督实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提升,把监督保障执行的成果转化为促进完善发展的成效。

 (四)制定《规则》是推动派驻机构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重要举措。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

 规化,派驻监督是一个重要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分级分类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在党和国家机关、国有金融企业、国有企业和普通高等学校等单位积极探索实践,形成了具有各自特点的经验做法。随着实践的发展,有必要对中央、省、市、县四级派驻机构工作一体作出规定。《规则》一体规范派驻机构的工作程序、审批流程和内部管理,进一步明确职权范围,完善内控机制,强化自身监督,有利于促进派驻机构在法治轨道上正确高效地履行职责。

 二、《规则》是推动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本遵循

 《规则》共 7 章 56 条,体例完整,内容丰富,可以分为 3 个板块。第一板块为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指导思想、职能定位、工作原则;第二板块为第二章至第六章,是主体部分,规定了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的组织设置、领导体制、工作职责、履职程序、管理监督等内容;第三板块为第七章附则,明确了有关权限要求、解释机关、施行日期等。我们要在全面学习理解《规则》的基础上,准确把握《规则》的主旨要义。

 (一)坚持职责定位,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责任。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各层级各部门各领域得到贯

 彻落实。《规则》深刻把握党中央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强化派驻监督的政治要求,坚持派驻机构职责定位,突出“两个维护”,为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提供制度保证。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在指导思想中鲜明强调派驻机构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求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确保派驻监督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二是坚守政治定位。准确把握派驻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地方各级纪委监委实行派驻制度,派驻机构是纪委监委的组成部分,与驻在单位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要求派驻机构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强化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功能,不断增强“派”的权威。三是突出政治责任。规定派驻机构应当强化政治监督,推动驻在单位切实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要求派驻机构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监督,并将这一要求贯穿《规则》各章的制度措施之中。

 (二)规范组织设置,促进派驻机构在组织体系上发挥新效能。党章和纪委工作条例、监察法对纪委监委派驻纪检

 监察机构作出基本规范。《规则》将纪委工作条例、监察法的规定细化具体化,兼顾实践做法,为改革留有空间,对各级各类派驻机构的设置方式、议事决策以及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职责等作出系统规范,促进组织优势转化为监督效能。一是规范各级各类派驻机构设置。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纪委监委向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普通高等学校等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但在派驻方式、机构设置等方面有所不同。《规则》既把握共性,明确纪委监委向本级党和国家机关、所管辖的国有金融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又区别个性,适应各行业领域的党建工作体制和各地区实际,对国有企业、普通高等学校等单位不搞“一刀切”,明确可以按照规定派驻纪检监察组,或者依法派驻监察机构,派驻监察专员并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驻在单位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合署办公,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二是强化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监督专责。明确其按照规定担任驻在单位的党组(党委)成员,履行监督专责,不分管驻在单位工作。这样规定,既有利于派驻机构贴近监督,及时掌握驻在单位的相关情况,又可以确保派驻机构一心一意开展监督,防止因利益羁绊而不敢、不愿监督。三是完善议事决策机制。规定派驻机构的领导机构是组务会,明确组务会的人员组成和职责任务。这是对《规则》第四条派驻机构“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工作原

 则的具体落实,对于提高派驻机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三)完善领导体制,不断增强派驻监督全覆盖的有效性。健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体制机制,是实现派驻监督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关键所在。《规则》深入总结派驻监督实践做法,对各级党委、驻在单位、派出机关、驻在单位纪检机构、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派驻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等主体与派驻机构的关系作出具体规范,推动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监督有力的工作格局。一是强调党委的领导和驻在单位的支持配合。立足中央党内法规定位,对各级党委健全派驻机构设置、干部管理、工作保障机制,听取纪委监委关于派驻监督工作汇报等作出规定,要求驻在单位主动向派驻机构通报重要情况和问题,为其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保障。二是明确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直接领导、统一管理。规定纪委常委会和派出机关分管领导、相关部门对派驻机构进行领导指导的职责任务,具体规定监督检查部门日常联系的 6 项内容、“室组”联动监督的 6 个方面、“室组地”联合办案的 5 个事项以及“组组”协作的 6 项工作,强化上下贯通、左右衔接、集成联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系统优势和作用。三是明确派驻机构对驻在单位内设纪检机构进行指导检查。规定派驻机构督促、支持内设纪检机构发挥职能作用,协调人员力量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推动内设纪检机

 构监督实起来、执纪硬起来、作用发挥强起来。特别是充分发挥垂直管理单位组织制度优势,专门规定派驻垂直管理单位的纪检监察组对驻在单位各级纪检机构的工作进行统筹,推动各级纪检机构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监督责任。四是发挥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派驻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的协助职能。规定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审理有关派驻机构审查调查的案件,明确派驻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组加强对国有企业、普通高等学校派驻机构工作的指导,推动派驻机构提高办案质量,形成监督合力。

 (四)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履职程序,促进派驻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工作职责与履职程序密不可分,职责列明派驻机构的工作内容,程序丰富细化履行职责的方法流程。《规则》第四章在概括规定派驻机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的基础上,具体规定了派驻机构开展监督、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廉政教育、受理处置检举控告、参与核查、审查调查、处理处分、受理处置申诉等 8 项具体职责;第五章进一步对派驻机构的监督方式、执纪执法流程和审批权限、处理处分程序等作出系统规范。一是聚焦主责主业,明确监督重点。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定派驻机构重点监督检查驻在单位对党忠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依规依法

 履职用权等情况。这些内容是对纪委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有关要求的重申和强调。突出“关键少数”,将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驻在单位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等作为重点监督对象,通过管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二是细化监督方式,强化报告制度。规定派驻机构应当深入实际、深入群众,通过参加会议、谈心谈话、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沟通情况、分析研判、廉政把关、实地调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发挥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明确把报告作为强有力的监督抓手,要求派驻机构及时向派出机关报告重要问题、重要事项。三是支持推动驻在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会商沟通制度、通报情况制度作出规范,细化规定了派驻机构协助驻在单位开展巡视巡察的 4 项工作,推动压紧压实驻在单位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更好实现对所有监督对象的监督全覆盖。四是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审批权限。对派驻机构线索处置、立案审批、措施使用、审理、党纪政务处分、问责、移送起诉等执纪执法流程作出具体规定,明确 7 个报派出机关审批或备案、3 个报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审批的事项,体现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派驻机构在法治轨道上履行职责。

 (五)强化管理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派驻机构干部队伍。打铁必须自身硬。建设高质量的派驻机构干部队伍

 是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规则》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统一,针对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和监督管理的关键环节,创新制度安排,对派驻机构自身建设提出严的措施和要求。一是强调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要求派驻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党的各项建设。注重强化对派驻机构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素质,提升专业能力,增强斗争本领。二是加强派驻机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要求派出机关严把派驻机构干部入口关,加强对派驻机构干部的选拔任用、人员交流、考核培训,不断提升派驻机构干部能力素质。健全派驻机构内控机制,规定完善回避、保密、过问干预案件登记备案、办案安全责任制等管理制度。三是强化对派驻机构干部的管理约束。要求派驻机构树牢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派出机关同级党委巡视巡察和派出机关的管理监督,主动接受驻在单位监督,强化派...

篇七: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心得

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心得 与会 体会 6 篇

 【篇一】

 我结合自己工作实际的需要,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全部内容,从中得到了深刻的体会。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和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总结党的 xx 大以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理论、实践、制度创新成果,强化内控机制,细化监督职责,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带头增强“四个意识”,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提高政治能力,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敢于斗争。

 作为一名人防干部,我要深学细研,弄懂悟透。把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做到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做到带头学习好、宣传好、执行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内容。

 同时,作为党员要认清形势、端正态度,工作、生活中坚持“严”字当头、干净做人、规矩做事要求,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主动调整思路、改进方法、优化流程。

 【篇二】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出炉后,我结合自己工作实际的需要,认真学习了《规则》的全部内容,从中得到了深刻的体会。

 《规则》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党的 xx 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的重大举措和内部管理制度,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提供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的规则和规矩。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更应深入学习领会《规则》,持续释放“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强烈信号,充分表明严格自律的担当和决心。

 《规则》的亮点是明确了多个工作环节、流程的处理时限;注重工作过程中档案、记录的留存,不但有文字记录,还有影像记录;注重工作流程的规范化、科学化,健全内控机制;注重监督管理,强化自我约束等亮点。

 《规则》的制定实施,把纪委的权力关进了制度笼子。这是中央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行动,充分表明了纪检机关严格自律的责任担当和坚定决心,向全党全社会昭示,执纪者有着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监督者时刻都在接受监督,要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作为党员干部,要深学细研,弄懂悟透。把学习《规则》作为我单位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迅速开展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熟练掌握纪检工作的标准要求,做到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做到带头学习好、带头宣传好、带头执行好《规则》。

 作为党员干部要认清形势、端正态度。自全面从严治党以来,全党不断加强“严”字当头、干净做人、规矩做事要求,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且涉及范围广、内容更加细致。严的格局已经形成,要对照《规则》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对表调焦、对标看齐,主动调整思路、改进方法、优化流程。

 作为党员干部,要完善制度,贯彻执行。要根据《规则》,及时修订现有的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谈话函询工作程序,推动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实践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同时,完善现有的内部监督机制,强化自我监督,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

 【篇三】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党的 xx 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的重大举措和内部管理制度,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提供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的规则和规矩。作为一名纪委书记,更应深入学习领会《规则》,持续释放“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强烈信号,充分表明严格自律的担当和决心。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分内之事、职责所在。我们通过创新体制机制、改进工作方法,督促各级党组织勇担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肃追究落实不力者责任。实践证明,只要各级党组织敢

 于担当、动真碰硬,把“两个责任”真正扛起来,落实下去,营造全区上下共同发力的良好氛围,管党治党就一定能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要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对因责任缺失、监督缺位造成“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的,坚决追究责任,倒逼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特别是“一把手”履职尽责。

 坚持纪严于法、强化党内监督,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我们坚持把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作为根本职责和首要任务,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加强信访举报规范化管理,健全诫勉谈话和廉政约谈等制度机制,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权威。实践证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只有坚持“严”字当头,把政治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和战斗性,提高党内监督水平,真正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才能真正落实下去。

 坚持驰而不息、大力正风肃纪,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腐败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管党治党宽松软是多年形成的,解决问题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盯住不放,持续发力。我们深入推动“两个责任”

 落实,正风反腐保持高压态势,专项治理不断深化,内设机构调整大力推进,各项部署环环相扣,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实践证明,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倡廉没有休止符,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做到惩治腐败力度不减、零容忍态度不变,在充分发挥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健全不能腐的体制机制的基础上,着力构建不想腐的思想“堤坝”,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坚持纪挺法前,践行“四种形态”,加强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严明纪律要求,目的不是处分人,而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防止小错变大错,小问题成大问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既要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有效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拔“烂树”、治“病树”、正“歪风”、护“森林”。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既要依纪严惩不收手不知止、对抗组织等行为,又要给予主动改正错误的机会,让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对腐败分子,先给与纪律处分,再坚决追究法律责任,让严重违纪

 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实现惩治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坚持深化“三转”,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队伍。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带头贯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能力素质建设,实施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完善上挂下派、轮岗交流、抽调办案等学习培训制度,着力提高发现问题、执纪审查、组织协调、舆论宣传等各方面能力,锤炼执纪“尖兵”。加强对信访举报处置、问题线索排查、执纪监督审查、涉案款物管理、定性量纪处理等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纪检干部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问题,严防“灯下黑”。强化对乡(镇)、街道纪(工)委和区直单位纪检组的领导。按照中央和上级纪委安排部署,推进完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篇四】

 xx 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提供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的规则和规矩。我们要结合当前纪检监察系统正在开展的“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深入

 学习领会《工作规则》,严格对照《工作规则》各项规定,切实做到“三个争做”。

 一要讲政治,争做忠诚卫士。纪检监察工作是政治性、政策性极强的工作,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及时校准思想之标、调正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对党绝对忠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用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绝对忠诚,自觉做“讲忠诚”的表率。

 二要守规矩,争做纪律标兵。“善禁者,必先禁其身而后人”。纪检监察干部是监督别人、执行纪律的,如果自身素质不过硬,就没有底气去监督别人,就没有资格去执行纪律。就我本身而言,一定要坚持正人先正己、执纪者必先守纪的理念,严格遵守党章和各项纪律,严格规范自身言行。带头深学,结合实践学,带着问题学,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做到每项条款熟记于心、刻印在脑,信手拈来、精准运用,为人做事一切都对照规则来办,任何时候都不越轨、不逾矩,自觉做“守规矩”的表率。

 三要能担当,争做行业标杆。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身负监督执纪重任,手中难免有一定的权力,更要敢于接受监督。疏之小节,失之大义;小节不保,终累大德。失去监督的权利,必然滋生腐败,脱离监督的干部,往往会犯错误。新出台的《工作规则》确定了权力制衡、相互制约原则,创新组织制度,建立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明确了请示报告、线索处置、审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的工作流程,建立审查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打听案情和说情干预登记备案等制度,是把纪委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也是对纪检干部执纪审查权力的约束。规则的制定,充分表明了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自我监督,坚决“清理门户”,防止“灯下黑”的担当和决心。

 作为一名街道机关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工作规则》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学深悟透,领会核心要义,掌握精神实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工作规则》的要求进行,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一要认清形势,端正态度。自全面从严治党以来,全党不断加强干净做人、规矩做事要求,不断完善党纪党规,严的格局已经形成,我们要头脑清醒、端正态度,正确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二要学思践悟,

 把握精髓。认真学习《工作规则》,学领会核心要义,掌握精神实质,切实把《工作规则》刻印于心、落实于行,规范执行《工作规则》,推进各项工作程序规范、内容标准、监督合规、执纪有效。三要干净担当,正人正己。时刻用《工作规则》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强化自我约束,严格工作程序,加强执纪监督,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机关干部。

 【篇五】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党的 xx 大以后,党中央加大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国家监察机关是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专责机关,在监督别人的同时首要先监管号自己,监督执纪工作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保持队伍纯洁,充分体现监督执纪工作的政治性。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强调党委在党内监督中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结合起来;明确把“两个维护”、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

 部署等,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规定党内监督情况专题会议、信访举报、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等制度;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应当结合被监督对象的职责,加强对行使权力情况的日常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吸收党的 xx 大以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实践、制度创新成果,立足有效监督制约,在健全内控机制、优化工作流程上着力,针对实践中反映的问题和权力运行中的风险点作出严格规范,在各个环节规定具体审批事项,体现了全程管控、从严把关:让各地区各部门的纪检监察队伍有的放矢,在行使权力的同时也要自我约束,充分体现加强了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

 【篇六】

 通过学习规则,使我深深地体会到这部规则的及时性和重要性,它是规范执纪机关行为的总则,更是为规范监督执纪权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党的十九大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战略部署,我作为一名年轻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要坚定不移跟党走,认真学习规则,用规则规规范我的行为,做到严格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本职工作,在工作中勤勤恳恳,在学习规则上带头组织学习,做到学以致用,学以带动工作的出色完成。

 通过学习,使我体会到,规则对纪检监察机关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真正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使纪检监察机关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作了全面推进,要求我们党员干部带头增强"四个意识”把准政治思想,站稳政治立场,提高政治能力,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一致,在大事大非面前敢于担当,在工作中遇到困难不推不让,敢于担当,敢于挑战,敢于创新发展的精神,做到在工作中主动作为,真抓...

篇八: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心得

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纪检监察专责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6月28日,《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全文公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规则共计7章56条,包括总则、组织设置、领导体制、工作职责、履职程序、管理监督、附则等内容,是一部规范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的基础性中央党内法规。

 目 录01坚守职责定位02规范组织设置03完善领导体制04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履职程序05强化管理监督

 坚守职责定位第一部分

 坚守职责定位规则深刻把握党中央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强化派驻监督的政治要求,坚持派驻机构职责定位,突出“两个维护”,为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提供制度保证。派驻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守政治定位、突出政治责任,是规则的突出亮点。以坚守政治定位为例,规则明确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地方各级纪委监委实行派驻制度,派驻机构是派出机关的组成部分,与驻在单位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要求派驻机构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强化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功能,不断增强“派”的权威。“规则牢牢把握派驻监督政治使命,明确派驻机构的工作职责、履职程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表示,这有利于推动驻在单位特别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以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规范组织设置第二部分

 规范组织设置党章和纪委工作条例、监察法对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作出了基本规范。

 完善领导体制第三部分

 完善领导体制健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体制机制,是实现派驻监督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关键所在。立足中央党内法规定位,规则对各级党委健全派驻机构设置、干部管理、工作保障机制,听取纪委监委关于派驻监督工作汇报等作出规定,要求驻在单位主动向派驻机构通报重要情况和问题,为派驻机构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保障。规则明确,派出机关对派出机构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同时规定了纪委常委会、派出机关分管领导和派出机关相关部门对派驻机构进行领导指导的职责任务,具体规定了派出机关监督检查部门日常联系的6项内容、“室组”联动监督的6个方面、“室组地”联合办案的5个事项以及“组组”协作的6项工作。规则还明确,派驻机构对驻在单位内设纪检机构进行指导检查,如督促、支持内设纪检机构发挥职能作用、协调人员力量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等。特别是充分发挥垂直管理单位组织制度优势,专门规定派驻垂直管理单位的纪检监察组对驻在单位各级纪检机构的工作进行统筹,推动各级纪检机构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监督责任。

 完善领导体制“规则注重发挥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派驻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的协助职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介绍,规则规定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审理有关派驻机构审查调查的案件,明确派驻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组按照规定协助派出机关加强对相关派驻机构工作的指导,推动派驻机构提高办案质量,形成监督合力。

 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履职程序第四部分

 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履职程序规则分别在第四、五章对派驻机构的工作职责、履职程序作出明确和细化,以此促进派驻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在监督重点上,规则突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将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驻在单位党组(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等作为重点监督对象,通过管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

 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履职程序规则对派驻机构的监督方式进行了细化,规定派驻机构应当通过参加会议、谈心谈话、听取汇报等多种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发挥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同时规则强化了报告制度,明确把报告作为强有力的监督抓手,要求派驻机构及时向派出机关报告重要问题、重要事项。在履职程序一章中,规则对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会商沟通制度、通报情况制度作出规范,细化规定了派驻机构协助驻在单位开展内部巡视巡察的具体内容,推动压紧压实驻在单位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更好实现对所有监督对象的监督全覆盖。

 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履职程序规则对派驻机构线索处置、立案审批、措施使用、审理、党纪政务处分、问责、移送起诉等执纪执法流程作出具体规定,明确了报派出机关审批或备案、报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审批的事项,推动派驻机构在法治轨道上履行职责。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介绍,规则特别规定派驻机构对驻在单位党组(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中的正职领导干部立案和副职领导干部涉嫌严重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立案的,应当报派出机关审批,体现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制约和监督。

 强化管理监督第五部分

 强化管理监督规则针对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和监督管理的关键环节,创新制度安排、完善体制机制,对派驻机构自身建设提出严的措施和要求。

 强化管理监督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表示,通过制定规则给派驻机构定制度、立规矩,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勇于自我革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坚强决心和意志,对于更好发挥派驻机构政治监督职能作用,推动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推动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篇九: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心得

机构工作规则 学习 心得体会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坚持以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大和*届历次全会精神,着眼健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的组织设置、领导体制、工作职责、履职程序、管理监督作出全面规范,对于推进派驻机构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推动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当前要把学习《规则》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把学习《规则》与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结合起来,用理论指导实践,用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切实增强应对复杂局面、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能力,成为干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

 要 聚力政治监督。派驻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规则》中明确,派驻机构应当强化政治监督,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驻在单位切实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这为派驻监督工作开展指明了具体方向,各派驻机构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守政治定位、突出政治责任,站在捍卫“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政治高度,切实加强驻在单位政治监督,不断提高从政治上观察、思考、分析和把握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政治监督定位更加准确,措施更加精准,方向更加明确,围绕各项中心工作,服务保障政治监督工作大局,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

 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

 要加强协作联动 。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纪检监察专责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规则》明确,派出机关对派出机构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同时规定了纪委常委会、派出机关分管领导和派出机关相关部门对派驻机构进行领导指导的职责任务,具体规定了派出机关监督检查部门日常联系的 6项内容、“室组”联动监督的 6 个方面、“室组地”联合办案的 5 个事项以及“组组”协作的 6 项工作。

 这为与派驻机构加强协作联动,健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体制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委机关各室部要进一步发挥好“室组”联动机制作用,加强与所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协调,发挥好联系和指导作用,从日常监督、问题线索处置等方面全面加强联系、协调和督促,形成监督合力,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实现派驻监督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

 要敢于善于斗争。

 。《规则》指出,派驻机构是派出机关的组成部分,与驻在单位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派驻机构做细做实监督第一职责,需要发扬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增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发挥“探头”和“前哨”作用,聚焦“关键*”强化日常监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咬耳*、红脸*,通过管好“关键*”带动“绝大多数”。

 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驻在单位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国之大者”和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力实施“1346”战略等中心工作,盯住不落实的事,抓住不落实的人,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争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更加规范,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为

 打造清廉政治生态,高质量建设“四个”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篇十: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心得

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学习心得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的组织设置、领导体制、工作职责、履职程序、管理监督作出全面规范。派驻机构要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监督优势,聚焦关键人、关键事和关键时,找问题、纠偏差,清除一切啃食党和人民利益的“硕鼠”,有效化解权力运行的“薄弱点”和“风险点”。

  擦亮监督“探头”,压实主体责任抓住关键人。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之身。“一把手”被赋予重要权力,担负着管党治党的重要政治责任,必须以强有力的监督促使其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派驻机构要将“一把手”作为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的重点对象,突出政治监督,重点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形成“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为他们厘清权力明细,划定权力红线,明确职责边界,防止权力“脱缰”。

  当好一线“哨兵”,紧盯权力运行抓住关键 事。腐败的本质是权力出轨、行为越轨,许多腐败问题都与权力使用不规范、监督不到位、配置不科学有关。派驻机构在日常监督

 中,应进一步明确监督重点,持续推进金融领域、国企、粮食购销等关键领域腐败专项整治,加强对履行重大事项决策管理部门、重要业务处理程序操作人员等关键岗位的教育、监督和管理,重点以“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为抓手,权力运行全程留痕,做到可查询、可追溯,加强对人权、财权、物权、事权等方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推动驻在单位实行公开透明、管办分离的运作模式,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

  高擎反腐“利剑”,做细监督首责抓住关 键时。派驻机构作为“常驻不走的巡视组”,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要坚持把监督寓于日常工作中,熟悉驻在部门职权,掌握驻在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和运行规则,围绕教育、养老、扶贫、医疗等重点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开展监督检查,聚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发现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善于运用谈话函询、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问题及时处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既盯“树木”也重“森林”,定期研判派驻单位政治生态,找准找实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全面净化政治生态。

  派驻机构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前哨”“探头”,担负的责任和使命重大,更应首先做到打铁还须自身硬,敢于查办案件,敢于执纪问责,敢于动真碰硬,敢于亮剑交锋,旗帜鲜明讲政治,时时事事做表率。

推荐访问: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心得 派驻 规则 心得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Copyright©2024 文山文库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苏ICP备10224236号-1